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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马修和泰德这对损友,看着约翰年轻不懂事,以前没见过世面。
约翰年纪没达到法定年龄,再加上他看上去不是那种叛逆青年,在酒量上一定没什么经验。
可惜了,
两人终日打雁,叫雁啄了眼。
约翰的酒量很是惊人啊。
估计就算加上令马修颇为自豪的女友,莉莉一起对付约翰也够呛。
一是他们没想到约翰有过喝酒的经验,无论是前世,或是今生。
二是他们没联想到约翰可是来自美利坚红脖子洲德克萨斯洲,那里的人在酒量上可不怕别人。
听周围说起过,连约翰奶奶特瑞莎。
年轻的时候,酒量也是惊人,后来信奉了上帝后,才停止了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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