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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郑康和汪林经过调查发现了顶替李苏名字的人很可能就是当年杀害她的人,而且他们还查到在假李苏死之前,有监控录像显示李晚晴出现在了案发旅馆的附近。
关于这点李晚晴表示自己也是偶然发现了这个女人很眼熟,就一直偷偷地跟踪观察她。然后就发现了她居然用了自己母亲的名字,于是她就决定找个机会跟这个人当面对质。
因为她已经基本确认,这个人就是当年纵火烧死母亲的凶手!
但是同时她也说出了一个事实,在母亲惨死了之后;有一个人就开始每个月都会给李晚晴寄来一笔钱,第一次寄来的时候还在信上附着对不起三个字。
李晚晴说她当时也就十几岁,根本还没有独自生存的能力,正是因为有这么笔钱才让她能长大成人。
而且她怀疑一直在给她寄钱的人,就是这个凶手。所以当最后决定到她的房间找她的时候,自己却犹豫了。
因为她的心里除了憎恨也多了一丝丝的感激,让自己非常地纠结,最终并没有进入房间去找凶手。
原本李晚晴的口供是自己并不认是这个死者,也没见过她;但实际却被监控拍到了在她的周围,所以郑康和汪林就觉得她有很大的嫌疑,正在严词逼她承认。
黄云雪和庞三金对视了一眼,两人似乎都有了相同的想法;那就是觉得李晚晴应该说的是真的。
于是黄云雪和庞三金来到了审讯室,把汪林和郑康叫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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