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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没想到,实际上,在他穿那身行头的时候,他就已经被车上了那条路。
两天后,他被放了出来,而那个人……他知道,那人依旧会在那里,直到他愿意招供,或者死去。
这些年他已经见惯了死亡,早已不太把这当回事,只要死的不是自己就行。
走出监狱,他又变回了那个小混混,然而,他却不知道,因为他脚上那双鞋,他已经被救国会盯上了。
两个救国会的人扮成的混混打劫了他,不要他的钱,却只让他脱衣服,这引起了他的好奇,他开始在那两个人没有搜到的鞋子上找寻原因。
还真给他找到了。
“黄金十日夜到大和银行,顾宪明责运!”
这是那张写在藏于鞋底内的纸条上的文字。
也在这个时候,救国会的人又来了。
而直到这个时候,他依旧不明白救国会到底是什么,他的脑子已经被黄金充满,黄金啊!那可是可以换吃喝甚至换身份的好东西啊!
于是,面对救国会的威胁,他反而烧了纸条,以自己是那消息唯一的知情者为要挟,想要加入其中,获得一份黄金的分成。
他成功的被绑进了救国会,见到了那群伪装成了一个剧组的人们,最终,他说出了情报,同时想要入伙,却被他们甩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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