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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是为了更好的相见 若缘分未尽,自会重逢 (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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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边的早点铺开了,几人寻一桌坐下,点了几碗咸汤,要了几个包子,包子个大均匀,皮儿白面柔,咬一口下去,满嘴的肉香味,油而不腻,陆昀之极为享受地咀嚼着,对于他来说,吃一口包子是三百年的奢望。

        他由衷夸赞:“极致的美食,只留给最勤劳的人们。”

        萧博宇又看不下去了,把脸转到一边,满满嫌恶:“吃个包子至于吗?怕不是这辈子都没吃过。”

        陆昀之把自己塞成仓鼠脸,“呜呜”着点头,严格意义上来说他再生后的确没吃过包子,别说包子,任何跟色香味挂钩的食物他都吃不到,山里只有野草野果。

        陆小还是短尾巴黄狗的时候偶尔会在山上刨坑挖到点长在地里的不知名硬菜,衔回来搁在石头上,魔尊要拿着走出去很远,蹲在河边冲去上面的口水再吃,那东西吃着虽然没毒,但味同嚼蜡。

        后来,魔尊给路小换了个身子,陆小开始学着打猎,主仆俩时不时能吃到点麻雀蚂蚱什么的,运气爆棚的时候有鱼,但都是生烤,不管什么肉吃在嘴里都是一股焦糊味,反倒不如果子香。

        主仆俩能活下来不容易,还得庆幸两人的肉身皆为炼化,对食物的需求不算必需,但也不能一口不吃,何况还有欲望作祟,做过了人的魔,食物的诱惑是刻在灵魂里的,长久不吃做梦都会哭醒。

        最疯魔的时候魔尊能把果子啃出烧鸡样,能把树皮撕成腊肉条,他每天都在跟陆:“马上我们就能出去,出去的第一件事就是大吃四方。”

        所以陆小每天在他耳边碎碎念:“我们出去的第一站应该去哪?龙息吧,那里有传说的双头蟹,不知道是个什么东西,听起来就肉大肥美。”他吸溜一口,继续喃喃:“下一站呢……”

        魔尊也吸溜一口,默不作声。

        日复一日,好像明天就能走出去,好像昨天才逛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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