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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八点十七分,周明在分局案件管理室看见一条新警情。
他原本只是来补交上周的值勤纪录。
原协查事项的阅览权限仍未恢复。
马骏的询问纪录、范志强签收的资料保全通知,以及他那份一千八百二十七字的情况说明,目前都不在他手上。
桌面右上角却多了一份待核清单。
其中第三条来自东环路派出所。
初步警情类别写着:
「二手电子产品交易纠纷。」
下方摘要共有一百四十七字。
陈姓女子曾收取五百元预付款,後已退款,拒绝出售旧手机。三名身分不明男子於公车站拦阻,其中一人抓扯背包并抢夺现用手机,一人持伸缩棍,一人持美工刀,另有灰色商务车接应。
罗姓男子介入後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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