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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鹅人之所以记得这个,是因为上流社会有些不成文的规矩。香水可以喷,但绝对不能喷很多,个人气味太重会让别人觉得冒犯。席格穿着昂贵的高定礼服,却完全不遵守这项礼仪规则。这让他觉得相当反常。
蝙蝠侠往前走了一步,其他地方没有味道,只有这里有,证明席格在这里停留了很长时间,比他坐在沙发上的时间更长。他为什么停在这里?蝙蝠侠迈开双脚站了上去,想象着他就是席格,行凶完毕之后,他溜溜达达地走到这,忽然有什么东西映入眼帘,那东西仿佛有一种奇特的魔力,牢牢地吸引住了他的目光,他长久地、失神地站着,直到灿烂的晨光照进房间,他才意识到自己必须马上离开……
蝙蝠侠环顾四周,他什么都没看到。目光所及之处,只有一大片泛黄的墙壁。
“他很有可能住在海边。”蝙蝠侠的第三位罗宾,提姆·德雷克对蝙蝠侠说,“他在有白色沙滩附近活动过。”
提姆敢这么说,是因为他在席格站立的地方,找到了白色的海砂,证明对方最近这段时间曾在沿海范围内活动过,说不定他的藏身地就在那附近。
蝙蝠侠闻言点了点头,在键盘上敲打几下,在哥谭市境内圈出来几个有白色沙滩的地方。哥谭市是沿海城市,海岸线拉得极长,但是因为经年累月的工业废弃物污染,海水和沙滩被污染得极为严重,出现白色海砂的地方并不多,一共有六处,基本都是渔村或废弃的海港。
提姆正在思考,蝙蝠侠已经转过身来,他坐在椅子上,双手合十,半张脸被黑色的面罩遮住,令人没法看清具体的表情细节。夜翼知道这是他的习惯,但他要说些不好听的话时,他就会戴上面具,果然,他听见蝙蝠侠对他的两个罗宾说:“提姆,迪克,我们得逮捕席格。”
“逮捕他?谁知道他是不是一位新义警。”夜翼拿着克莱门特的卷宗,住在人杰地灵民风淳朴的哥谭市,夜翼从小到大见过的罪犯海了去了,但他最看不起的还是专对小孩下手的畜生,所以他对席格干的坏事并无恶感,“毕竟他是……你的亲生儿子,追随你的脚步,跟你有一样的想法,也算正常,只不过手段过激了点。”
蝙蝠侠瞥了他一眼:“他在杀人。”
“难道我们要把他丢进监狱,让他在黑门住个二三十年,我可不觉得一个虐童犯加毒贩的命这么值钱。”夜翼耸了耸肩。
“那是我们找到他之后要考虑的事。”
不管蝙蝠侠打算怎么处置他,是把他带回韦恩庄园让他认祖归宗,还是把他丢到阿卡姆或黑门监狱养老,都是找到他之后要做的选择,让他在哥谭市内四下流窜显然不行,这座城市的杀人疯子已经够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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