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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迦大学选了俄语专业。本以为混血儿会有先天优势,谁知她竟连俄语的大舌颤音都发不标准。
有段时间,她每天都备着保温杯,时不时用嘴含上一小口温水,微微抬头,振动声带,发出乌拉乌拉的杂音。被呛了无数次,总算勉强练成。
她经常说:“上辈子杀人越狱,这辈子发配俄语。”
见江斯月回来,程迦问她:“你都考完了?”
她嗯了一声,说:“考完了。”
程迦刷着手机,不知看到什么好玩的东西,噗嗤笑了一声,这才慢悠悠地说道:“哎,对了。今晚咱们去后海玩吧,何曦在酒吧有演出。”
何曦是另一位室友,德语专业。
初见何曦,江斯月吓了一跳。
看名字以为是软妹子,真人却是假小子。
唇钉,刺猬头,破洞牛仔裤,全身上下都写着叛逆二字。
一上大学,何曦就张罗着组建校园乐队,她担任主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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