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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六章 该不该签字? (3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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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了~陈理之所以在开曼注册公司,既不是为了避税,也不是为了融资和上市,他就是单纯的图一个方便。

        首先是注册方便,邓为民随便找了个类似中介的公司花了点钱就把这事给办了,甚至全程都没有人联系过陈理。

        再然后......就是保密性了!

        陈理很清楚自己的未来,他可不想以后被人挂到什么福布斯排行榜去。

        这跟华夏人的传统观念有一定关系,毕竟~财不露白嘛!

        当然~这一次陈理让大家签字的公司,其实只是神龙公司下面的一个子公司。

        其业务也仅仅只针对去年的那一次投资,也就是说这家公司,仅仅只针对红色小马的投资行为。

        而新组建的这家子公司,陈理占据了40%的股份,不在场的李源则拥有高达30%的股份。

        再往下~分别是柳青青的10%,陈理父母的8%。

        而陈理的二爸以及二姑,分别各占5%,陈理的大姨,则只占了2%。

        这是陈理根据去年他的这些亲朋好友们借出来的资金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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