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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东京出道当过歌手,算是小有成就吧。”洛泉很谦虚地说道,“话说你这是遇到什么麻烦了吗,脸色这么不好。”
里昂不屑道:“前阵子公司让我出新专辑,原本都写好了,结果公司说不符合市场喜好,发了会赔钱,让我把里面几首换成口水歌。”
看不出来,这个弟弟年纪不大,还挺有抱负,不喜欢写口水歌,这让她想起了之前有过些许交集的曹暮风。
那位也是个不太喜欢写迎合大众喜好的非主流歌手,尽喜欢唱些凡人所理解不了的歌曲。
洛泉笑着道:“说起来我还挺会写口水歌的,要不要我帮你一个忙?”
“你?”里昂浓密的眉毛轻轻拧在了一起,看起来他是想有些犹豫,但碍于洛泉的身法,这些话他并不好直接说出来。
洛泉知道他的顾虑,于是问道:“听过Lovemusic乐队的歌吗?”
里昂点了点头:“听过,新成立的一支乐队,歌非常好,和我还是一个公司的。”
“他们的歌都是我写的,另外我在乐队里担任贝斯手。”
“Holyshit!”里昂惊讶万分,一个没注意,暴了粗口。
“抱歉,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非常惊讶,Lovemusic乐队的歌真是你写的,《Wewillrockyou》也是你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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