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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艾玛,假设杀手没有执行任务,是不是可以认定为「未完成任务」而被取回那笔现金。艾玛已经Si亡,这笔钱是否会遵循那项神秘机制而被回收?其实这样深究来看,文中所出现的「不成文规定」真是漏洞百出,很多地方都没有好好设定,依我看来只是杀手的刻板印象罢了,而非原创思想。建议作者再对此设定多加探讨一番,我能感受到作者想要建构一套「规律」与「系统」的野心,但这不是单靠几个刻板印象就能达能的,此缺失为结构松散,望作者再努力努力。
补充一点,杀手A的委托人已Si,那他为何还坚持要执行任务?这岂不是违反杀手「非必要不随便杀人」的原则吗?别跟我说是因为不成文规定!这些规定根本看不到实际约束力,杀手也没说明自己坚守这项信念的原因,对我来说只是杀手中二病犯太大自以为很帅罢了!
杀手会为了坚守一个与Si人的约定,而且还是金钱契约,没有其他特殊原因的委托……我觉得这种可能X是零,这种赚Si人钱的工作谈不上道德义理,会g这行的绝对清高不到哪里去,少将这种左谬思想加在这种职业上。过度理想化的角sE很难获得共鸣,尤其是这种专g坏事的角sE,只会让人觉得假掰。
BOMB
这一章的问题也是场景转换过於迅速随便。本来杀手是与nV友在床上的,结果毫无预兆,马上就跳到杀手与目标交易的场景。起初第一次看,我根本看不懂再表达什麽,害我多看了几遍,只能说这部分转折非常不明显,没有叙述、没有特殊符号间隔、甚至连多加一行空行都没有……不知道作者自己看的时候会不会觉得转变过於迅速了!
再来是杀手执行目标杀害的时机很不明确,「打好关系」要到甚麽程度才会执行杀害,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若目标是个很难取信与人的家伙,最起码要经过一年的试炼才会对杀手给予信任,那是不是代表杀手必须准备一年甚至更久的时间?那这样我g嘛不去委托那个Y就好了,保证一年见效!与其这样拖泥带水,倒不如去找其他更加适合的杀手,BOMB在二十六个杀手中价值相当不明,他没有令人双眼为之一亮的能力。
总之这是个令人提不起劲的角sE。
CHASE
因为是第三次了,又是场景转换太过随便,所以之後若有类似缺失,我都直接打一行字了结,而不会一一挑出来解释。这样子太累了……
拥有「最强追杀者」之称的CHASE,其在故事内展现的手法可为平淡至极,没有那种Y魂不散的恐怖感。基本上本故事套路就是我出现啦!我又消失啦!我又跳出来啦!我又不见啦……这样子循环个几遍,目标就会迎来Si期,一切可说是随随便便,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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