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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当真是难得很,本来白时中所说的案子就玄幻的很,还不知道是不是真有这回事,谁敢发这个言,立时间满朝沉默。
刑部侍郎兼大理寺卿李伯宗知道,官家必然会为此案问到自家的头上,便出班说道:“臣认为,此案可交与杭州知府王汉之来处置,两浙路提刑司从旁佐理。
一来以王府尊的为官经历。可谓德高望重,为其他官员可比;二来这案子本就发生在杭州治下,王府尊身为杭州父母官,当是责无旁贷;三来从汴梁到杭州,其间近二千里,朝中派员实不方便!”
李伯宗言中之意是想将包袱扔给杭州的王汉之,自己躲个清闲,毕竟这案子太过玄幻,而且还是蔡党之人提出手,交给蔡党的人来办最好。
杭州知府王汉之若是听到这德高望重四字,定然会捶胸顿足痛哭流涕,眼下在杭州府自己几乎憋屈的要死,被一个小小的知县打压着。
“陛下,臣认为不妥,王府尊初到杭州对杭州事务不甚了解!”就在这时,蔡京出班,又道:“臣素闻那乐天擅于刑名,所以臣认为由那乐天来查审此案最为宜合不过!”
“蔡相公好心胸!”给事中吴敏闻言说道:“蔡相公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子,当为我辈楷模!”
满朝文武不免卑视了一眼给事中吴敏,谁不知道你是蔡京的二女婿,这般出班为自家岳父吹捧也不脸红。
史载,这吴敏当初太学私试时为榜首,蔡京喜其文,又看其长的英俊儒雅,想将女儿嫁与其为妻,被吴敏所拒绝。但据《宋少宰淮阳公吴敏暨四子传略》中所言:吴敏勒娶太师蔡京次女显封为淳国夫人为妻。显然与史书记载有差距。
但依吴敏升迁来看,可谓是一帆风顺平步青去,至宣和七年己经官拜知枢密院事,拜少宰、赦淮阳公。综其的升迁路线皆是蔡京所举荐,试问一个拒绝蔡京将女儿许之为妻之人,能被蔡京如此器重?再者说《宋少宰淮阳公吴敏暨四子传略》明显是带有吴家家谱性质的,吴家后人又岂会乱认祖宗,将当时己经臭了名气的蔡京认做外祖,由此可以推断史书中所言“蔡京欲妻以女,敏辞。”的记载为谬误。
“陛下,臣认为不妥!”殿中待御史陈凌元出班奏道:“臣认为不妥,那钱塘知县仅是从八品的官职,又如何在杭州行事,所以臣认为实为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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