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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愿意交出非法之田的民户,官府将以‘十亩一石米’的标准发放奖励。
其三,允许民户向县衙申请田地,但新申请的田地,需以优劣额外上缴三成的田收,交足七年,官府即默认这块田地归其所有。期间不得转让、不得买卖,不得怠慢农事,否则官府将有权收回。
其四,匿而不报、相互隐瞒,皆以私通反军论处。
同时,县衙又派县卒敲锣打鼓巡街喊话,将以上的政令以喊话的方式告知城内百姓。
一时间,长社城内幸存的世族、富户,大为欣喜,他们苦苦等待了许久,总算是等到官府出面替他们挽回损失了,而城内的平民,则大为惶恐。
以‘十亩一石米’的标准发放奖励?
平心而论,几乎没有多少平民看得上这种微薄的将领。
莫小瞧了他们的市井智慧,就算他们大多都不识字,但也知道十亩田地,一年基本上可以种出八石米,哪怕要上缴一半的沉重田税给官府,却也可以剩下四石米。
更关键的是,这块地还是归他们所有,这比一锤子买卖的‘奖励’,不知要划算多少。
当即,县城内但凡是得到了不法之田的民户,皆对官府心生了埋怨,甚至于开始有人聚众上街声讨官府。
对于这种行为,新任的县尉马弘自然不会容忍,立刻带着新征募的几十名县卒上街抓捕带头之人,而鞠昇、曹戊二将,亦立刻率领驻军在城内维持秩序,替官府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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