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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遗症 (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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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朗的镜头令他感到害怕。无机质的光泽总能勾起他不堪回首的记忆。

        他清楚这是“第三晚”给他的后遗症,不轻不重,却极易引起不适。

        “没事,你继续拍吧。刚被晃了眼,吓了一跳。”谭旭编不出什么蹩脚的借口,干脆顺着好友的猜测往下接。

        “对不起啊旭哥,我以后不开闪光了。”男生脸上挂满歉意,却叫谭旭愈发难受。

        然,镜头引发的恐惧比起当事人给谭旭带来的简直大巫见小巫。事发地点在女仆咖啡屋,舒瑜站在他的视野盲区里,乘他咽下一口杨枝甘露的功夫喊了声“小旭哥”。

        他吓喷的样子有多狼狈,看习朗笑得有多开心就知道了。

        “我只是路过,刚好看见你们,就进来了。”舒瑜是这样解释的。

        习朗微笑不语,心想哪里的“看见你们”,是“看见小旭哥”才对。

        给个分类的话,谭旭的脸属于清淡那一挂,唯一的出路——勉强触及“出挑”的鼻梁还被原来的黑框眼镜压得死死的,他便常年以一副死板眼镜男的形象行走世间,不久前换了一副眼镜,整个人气质就上来了。关于这副眼镜,习朗给的评价是:挑得好,得夸!小细框,一种既在老古董谭旭的接受范围内,又符合人类审美的样式。换副眼镜,好友看着赏心悦目不少,对这一波颜值加分,习朗唯有感慨。

        如果让他猜这副眼镜是谁挑的,习朗会看向一进来就恨不得把眼睛黏在谭旭身上的某人。毕竟只有对一个人有深入的了解,才有能力推动对方做出这种不露声色的改变。

        好友一见人,紧张到肌肉僵硬,目光乱飘。挤在他旁边的男生仍是一副忠心大狗模样,满脸肉眼可见的爱慕之情。

        习朗支着餐叉,无意识搅弄盘里的奶油,眼前这一幕,莫名和谐。他倒愿意这只大狗能一直缠着谭旭。他这位好友嘴里说着“没事”,背后藏着的愁苦却不曾消逝。谭旭一路走来碰到的都是什么糟心事,习朗看在眼里,想拉一把,却心有余而力不足。

        要是有一个忠心耿耿的追求者,或许真能帮他减轻一些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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