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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三娘,名元元,太仆寺主簿之nV,年少才情便甚。
她的诗与她的人一样,都是极豪气的。
她幼年随父亲赴任各处,遍览名山大川,途经各地,所留之诗,篇篇为人叫绝。
后来她父亲被调任回京,十三岁那年,她一首七言律名动长安,压过无数名士。
连先帝都曾说,若不是她是个nV子,日后进士她必在其列,先帝惜其才情,后来仍是破格封为哲文县君。
哲文县君的人亦如她的诗,活得张扬。
她曾两度嫁人,却都是和离收场。
二十九岁与最后一任丈夫和离后,她便不再嫁,自去逍遥。
那些年,长安大小宴会里,凡是有她在的诗酒宴会,便不曾被他人夺得头筹。
和离后,也有人慕名拜访,她若是中意,便也与之做一段时间的野鸳鸯,喝酒作诗,快活无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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