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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他妈留这里谁他妈的畜牲!
对着霍江家比了一个中指后,陈思欢扬长而去,只不过走得没那么潇洒。
被干得太惨了,根本没办法正常走路,一瘸一拐陈思欢本人都觉得羞耻。
老当益壮的,死大叔!
从出门开始他就试图打车,结果没一辆接单的,因为是边走边看车的,人走了三分之一路程的时候他放弃了。
简直邪乎了,不就是两点过,车都打不到一辆!
骂骂咧咧中他已经走了将近一个小时,终于到了他家门口。
胜利曙光照在自己身上的时候,他突然觉得自己像一个落魄都王子。
其实目前的形象有点像乞丐才对,但陈思欢向来对自己过于满意,所以还是喜欢用王子来形容自己。
长叹一口气,心里边感叹着不容易边去打开门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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