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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恒打开饭盒,递了竹筷给她:“要不要先喝点汤?”
陈晞郡摇摇头,接过筷子吃饭。
尚算可口,陈晞郡很快吃完了米饭,又颇有兴致的喝了汤:“这个藕煮的不透,藕要放砂锅里面炖才行。”
炖的一咬就断,有一点点韧性,但又糯糯的最好吃。
林恒笑:“阿姨就这么做的。”他之前去陈晞郡家去的勤,基本上方丽萍的拿手好菜都吃过,各式炖汤确实是绝。
陈晞郡点点头,没再夹汤里面的菜,秀秀气气的把汤喝完,从桌上的纸巾盒里抽了两张纸,细细擦了嘴。
“我去下洗手间。”陈晞郡对还在吃饭的林恒道。
她今天里面穿了件墨绿色金丝绒衬衫,胸前有两个小口袋。此刻,从床头柜抽屉发现的那枚耳钉就在口袋里。
陈晞郡这会儿站在洗手间的镜子前,从口袋里捏出那枚小小的耳钉。
确实精致,半圈白金镶着一圈碎钻,侧面一行英文字母。陈晞郡打开某宝搜了下,瞬间就被震撼了。
用这么个东西抢地盘都不知道该说是天真还是心大。讲道理,她甚至在想,要不一会儿上车再把另一只也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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