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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传来的持续隐痛,闫馥文的思绪再次被打乱,现在宋嘉应当在门派,有她师尊在,谁还能欺辱了她?
该死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闫馥文伸手,手指甲顿时变成如虎爪一般,盯着手看了半天,还是闭眼把指甲掏入自己的胸口,将扎根最深的那根自己种下血丝拔出来。
魔族愈合能力是人族的百倍,刚划出来的拳头大的伤口,肉眼可见的愈合,只是胸口的心脏跳得依旧飞快,闫馥文缓了一阵,才再次睁开眼睛,手中血丝带着魔气,渐渐在空中消散,女主和自己的联系也如这个消散的血雾一样,彻底湮灭在这荒芜之地。
“不行!”如果两人没了联系,那以后……以后女主师弟萧煜恒的情况自己不就没有办法掌握了吗?
闫馥文慌忙伸手将最后一律攥紧在手心里,她不会这么轻易放下这么好的媒介,这媒介自有用途,眼睛不眨,锋利的爪划破手腕,将情丝扣在上面,将至与自己的血液融合,心脏渐渐传来熟悉的隐痛,却莫名安心,北原魔尊寻不到踪迹,可能是今日无缘,她先去萧煜恒那里也是一样的,不会影响什么。她现在能确定的是现在女主大概率在擎雷门,若是去晚了,到时候被转移到什么地方,就难找了。
精血,对人,对魔,都是极其重要的。
以精血喂器,不是生死之刻,没有一人一魔会轻易去做,稍不注意,法器嗜主,风险极大,可是魔女自傲,她向来不信这些,魔族特征都想不到隐藏,日升日落,朝阳落霞,滴滴精血溶于法器,风在耳边呼啸得越刺耳,她越激动,她,是愿意回去看的。
穿过层层云彩,她终于看见了远处擎雷门高耸入云的门牌。
可是护派阵法已变,精血失去过多,她脑中只有去找女主这么一件打心底要做的事,困在其中,不得出去要领。
“魔族,你怎么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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