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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有些咂舌,小小年纪一手簪花小楷已经写得有模有样。
她虽然字也写得不错,不过那是硬笔,毛笔她没摸过几次,想起自己写得一团糟的毛笔字,清荷一脸赫然。
为了不当个文盲,清荷一直叫清文教她识字念书。
只要有时间,她便陪着清文一块温习功课,每次清文弄不明白的地方,她还装作冥思苦想一阵,再给清文讲解。
弄得清文经常念叨,要不是她是个女孩子,进了学堂,肯定能考个举人。
她的傻弟弟哪里知道,她可是念过十几年书的人,还一心以为她天资聪颖,一点就通。
就是她一直不习惯用毛笔写字,偶尔她需要记点什么东西,都是拿根细木棍上厨房烧烧就用。
当然只能在家里这样做,在外头定然不能。
她不想在这个时代表现得太特别,在这个皇权至上的世界里,普通便是最好的保护伞。
为了日后方便,不管怎样都得把毛笔字练得能见人才行。
要不,若是碰上需要写个凭据契约啥的,字丑得都拿不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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