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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便有一伙人大门口走了进来,挡住了他的去路。
那是一群穿着牛仔裤,大太阳还要披着皮衣的暴走族。
这伙人明显喝了酒,他们共有七个。年龄从二十出头到三十多岁不等,一个个画着烟熏妆,胳膊身上全是纹身。
领头的是个戴着星条旗头巾的魁梧大汉,他见夏华挡在了前面,不屑的冷哼了一声。
但他的注意力根本不在夏华身上,就径直从夏华身边穿了过去。
其他暴走族则用不怀好意、挑衅或是漠然的目光一一从夏华身边路过。
如果换做普通人,被一伙暴走族这样盯着肯定会心里害怕。
但对于这种游手好闲的人形垃圾,夏华心中丝毫不为所动。
毕竟…
就像万物之灵的人类和路边的蚂蚁一样。
你总不会理睬几只路边对你干瞪眼的蚂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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